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了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》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》(以下简称三个目录)及配套解读文件。
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人参、西洋参、灵芝三种原料,其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与现行《中国药典》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,应当具有科学依据。在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中,人参、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;灵芝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。
三个目录解读文件规定,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人参、西洋参产品备案时,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。另外,根据解读文件规定,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,仅可使用单方原料,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;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,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。
人参、灵芝是我国宝贵的中医药资源,已经成为应用范围较广、应用人口较多、国际认可度较高的中药材和保健食材,被广泛应用于食品、医药、日化等多个领域。